会议专题

论中国环境行政诉讼的范围及拓展——兼与美、日比较

在环境危机日益加深的情况下,环境行政管理愈显其重要。而公民环境权在法律上的缺位,导致行政诉讼在保护、救济公民合法环境权益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环境行政诉讼在范围却存在很多限制。本文着重从受案范围、起诉资格两个方面展开,与美、日两国进行了比较,探讨了环境行政诉讼范围如何拓展。

行政诉讼 环境权 受案范围 起诉资格

李修棋

国内会议

2002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00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