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略论水资源保护中政府的使命

本文认为,面对日益严重的水荒,反思抗“非典”斗争所取得的阶段性胜利,可以说,在中国水环境,水资源保护的战斗中,无论是政府失灵,还是环保产业化,经济刺激制度的确立,都不能动摇政府在中国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从根本上来说,要确保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是要削弱政府的水环境管理职能,而应是在客观分析我国水问题的症结的基础上,研究如何明确政府的职责,加强政府管理,完善环境执法。

水资源 政府责任 环境保护 管理职能 主导地位

蒋春华

浙江林学院环境法研究所 浙江 临安 311300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青岛

中文

2003-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