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中“四区”定义的探讨

四区划定已成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工作内容,但四区的定义和管制要求存在很大争论。本文在分析总结国内相关术语、城市规划编制项目和城市管理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和辨析现有对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已经建设区的定义和管制要求,并认为现有四区定义的争论焦点在于对四区空间管制主导思想的差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内四区管理的实践,本文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四区空间管制的主导思想,并从规划管理角度提出四区的定义和管制要求,为城市规划术语修订提供借鉴。

禁止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 适宜建设区 已经建设区 城市规划 空间管制

彭小雷 苏洁琼 焦怡雪 王磊 徐超平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景观所

国内会议

2008中国城市规划年会

大连

中文

2008-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