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能源投资的法律形式及其国际规范与合作

本文介绍了资源投资法律形式的演进及其特征。租让制是世界上进行能源投资开发石油资源最早使用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目前也被称为特许协议形式,由于在这种合同形式下,资源国政府的收益主要来自外国石油公司交纳的税收和矿区使用费,因此也被称作“税收和矿区使用费合同”(Tax and Royalty Contract)。

能源投资 法律形式 国际规范 特许协议形式

张庆麟 马迅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武汉大学法院;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能源与安全问题研究法律与政策分析国际会议

武汉

中文

2007-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