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投资的法律形式及其国际规范与合作
本文介绍了资源投资法律形式的演进及其特征。租让制是世界上进行能源投资开发石油资源最早使用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目前也被称为特许协议形式,由于在这种合同形式下,资源国政府的收益主要来自外国石油公司交纳的税收和矿区使用费,因此也被称作“税收和矿区使用费合同”(Tax and Royalty Contract)。
能源投资 法律形式 国际规范 特许协议形式
张庆麟 马迅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武汉大学法院;重庆工商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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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