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分配悲剧性选择中的环境权——从环境资源分配角度看环境权的利益属性
利益要素反映了环境权某些方面的本质,环境资源的稀缺和分配稀缺环境资源的需要是环境权产生的物质方面的原因。要从利益本质方面理解环境权,可以具体从环境资源分配的角度予以考察。具有稀缺性的资源的分配是社会带有悲剧性的选择——即社会从不同的价值观出发采用不同的标准在不同领域、不同主体之间分配稀缺资源,它根源于文化悲剧,包括了资源分配的一级决定和二级决定两个层面,环境资源的分配也是如此,同时又带有特殊性。社会在对资源分配进行悲剧性选择中有市场手段、政治手段、抽签法和惯例等四种手段,这四种手段在分配稀缺的环境资源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着很多缺陷,从本质上说,环境权的制度设计也是一种分配环境资源的手段,这一手段对于上述传统的四种手段的弊端可以起到某种程度矫正或者弥补作用。
环境权 利益属性 悲剧性选择 资源分配 环境资源
吕忠梅 刘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430071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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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