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原区地下水水质污染现状评价
本文利用新疆平原区(面积为510586km2)2003年4-8月间386个浅层地下水水样测试结果,以流域/地(州、市)为基本评价单元(共31个),以氨氮、挥发性酚类、高锰酸盐指数和总大肠菌群为评价因子,以<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值为评价标准,污染程度按照地下水“超标倍数CBi”来评价。评价结果表明:水质污染区总面积为6501km2,具体分布在天山北麓中段塔城地区和丰县、叶尔羌河流域喀什地区、渭十河流域阿克苏地区、喀什噶尔河流域喀什地区、天山北麓中段克拉玛依市、乌伦古河水系阿勒泰地区、开孔河流域巴音郭楞州、阿克苏河流域阿克苏地区、伊犁河流域伊犁州、乌伦古河水系阿勒泰地区、天山北麓中段昌吉州等11个基本评价单元,其它20个基本评价单元的地下水水质尚未受到明显的污染。从污染组分及其分布状况分析,地下水的主要污染源是农业施肥和生活垃圾。
地下水污染 水质 评价标准
周金龙 王毅萍 郭晓静
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乌鲁木齐市,83005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学院;武汉市,30074 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北京市,100029 新疆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乌鲁木齐市,83005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环境学院;武汉市,430074
国内会议
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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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333
2008-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