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阳光工程体系的构建——佛山”一环”项目廉政建设的启示

消除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寻租行为是不可忽视的社会诉求。本文以治理理论为依据,结合佛山“一环”项目的管理实践,对政府投资项目阳光工程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探讨。阳光工程体系由管理理念、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构成;治理结构应构造一个“非政府化”的政府项目的代理人,并能弥补契约中的漏洞。运行机制包含信息传递机制和激励机制,准确的政府职能定位是阳光工程体系运行的保障。
基本建设 政府投资 项目管理 阳光工程
陈卫东 周卉 刘旋云
佛山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佛山 528041 中南大学土木建筑学院,长沙410075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22-26
2008-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