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的问题及对策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国务院根据《烟草专卖法》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从以上法律特征,我们不难得出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的特殊地位: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中烟草专卖制度的基础和核心,烟草专卖的本质内容由行政许可制度来体现.行政许可是政府机关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一种重要手段,行政许可权运用得当与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必须不断探讨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这样才更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行政许可相对人权利,更有利于烟草专卖管理制度的巩固、发展,提高烟草专卖行政的管理水平.本文针对在零售许可证审批、许可证事后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几个问题,提出一些对策解决的办法,以进一步维护国家利益和行政许可相对人权利,提高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水平

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 零售行政许可 烟草专卖法 垄断经营 烟草专卖管理 市场监管

许新红

浙江省烟草专卖局

国内会议

2008年中国烟草学会学术年会

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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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35

2008-03-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