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碳六烯酸单细胞藻油的毒理学安全性评价
目的:对二十二碳六烯酸单细胞藻油(DHA)的安全性进行食品安全毒理学评价。 方法:依据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与方法)》(2003版)进行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大鼠30d喂养试验。 结果:该受试物对雌、雄小鼠急性经口LD50均大于20g/kg,为实际无毒,Ames试验、微核试验、精子畸形试验三项结果均为阴性,表明二十二碳六烯酸单细胞藻油无致突变、致畸作用。30d喂养试验结果表明受试物对实验动物大鼠的生长情况、血液学、生化指标、主要脏体比及组织器官均无潜在的毒性影响。 结论:DHA在人体摄入量100倍范围内对实验动物的各项毒理学指标均未产生毒理作用,安全无毒。
单细胞藻油 食品安全 食品毒理 动物实验
廖春华 吴争 丁晟 黄翟之 谌乐礼 夏芝璐
江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昌 330029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87-289
2008-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