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住宅由“生存型”向“文明型”发展趋势的探讨——以辽宁省村镇住宅建设为例
提高村镇住宅的设讨水平,建设功能齐全、造型美观、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村镇住宅,是实施党中央提出的“小城镇、大战略”的重要内容.本文针对我国村镇住宅建设仍停留在“传统型”、“传统改造型”层面的现实,剖析了这类住宅不适应已进入小康水平的村镇居民主活的根本原因,指出住宅建设向“文明型”发展的趋势,提出了“文明型”住宅的十条标准(规划及用地标准、住宅面积标准、生理分室标准、住宅功能标准、空间组织标准、设施设备标准、室内外装修标准、室内外环境标准、建筑造型标准、新技术标准).本文以辽宁省村镇住宅现状为基础进行分析研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相现实性,对提高村镇住宅设计和建设水平会起到积极作用.
村镇住宅 文明型住宅 住宅标准
鲍继峰
沈阳建筑大学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582-586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