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民法典的立法思路
民法在私法理论体系中被称为帝王法律,可见地位之重要.凡是在有影响的大陆法系国家如德国和法国,都有十分完备的民法典.中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由于法制建设走步比较晚,所以到目前为止没有一部民法典,只有一部《民法通则》作为审理民事案件的依据,它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在中国建立一部完整的民法典势在必行.它的制定不应当受到局限,而应当博采众家之长,为我所用.近代意义上的法典作为最高形式的成文法,是追求体系化与严密逻辑性的法典.体系性与逻辑性不仅是民法典的内在要求,而且也是民法典的生命,缺乏体系性与逻辑性的”民法典”只能称为”民事法律汇编”,而不能称为民法典.要构建完整的民法典体系,首先需要明确民法典体系的内在逻辑,使民法典层次分明、构造严谨.因此,民法典体系的确立对民法典的制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民法典体系 立法思路 民法通则
李秋月
沈阳工业大学文法学院
国内会议
沈阳
中文
535-538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