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法律关系探讨

为了追求建筑物的使用效能,许多建筑物出租、出售有的建筑多则上自家,少则十几家,管理方式多元,有的单独知自管理,有的统一一家单位管理,有的实行物业管理,造成了消防法律责任主体多元、法律关系复杂.消防行政执法成本加大、程序复杂、效率低.分析多产权建筑所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对我们确定责任主体,提高执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关系 多产权建筑 建筑消防 消防安全 安全管理

张艺 郭峰

新疆公安消防总队,新疆 830063

国内会议

2008年(第十届)中国科协年会

郑州

中文

273-275

2008-09-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