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重构
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呼唤合作金融,且合作金融将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这也是世界各国发展给我们的启示,不论四种模式中的任何一种。要从无到有培育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必须严格按照“合作”的原则和宗旨,形成相互制衡的管理、激励制度设计,规范发展。这也是我们从合作基金会等失败中汲取的教训。
农村经济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 制度设计 农村金融
张乐柱 王家传
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山东 泰安 271018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504-510
200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