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专用性投资与契约的自我实施——以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为例

契约是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契约的稳定性是市场机制有效配置资源的关键。本文以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为例,通过理论证明和案例分析,说明契约双方通过专用性投资,能够扩大契约的自我实施范围,从而可以通过契约的自我实施,增强契约的稳定性。

专用性投资 契约 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

郑强国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94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年会

济南

中文

170-173

200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