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生产的“合约”特征
我国现阶段的农业生产合约同样具有市场中的企业合约特征,合约中也包含对人力资本的利用,但农业生产合约与企业合约区别在于合约内人力资本循环激励约束结构不同,企业合约的约束结构是“…企业所有者→人力资本所有者→企业所有者…”,而农业生产合约的约束结构为“…农户人力资本→土地产权强度→农户人力资本…”。本文构建了一个农业生产模型对农业生产合约的约束结构进行了剖析。
企业合约 人力资本 农业生产
陈铭恩
华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广州 510642
国内会议
济南
中文
165-169
2003-10-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