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日照妨害救济法理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照妨害问题正逐渐成为影响人们生活的环境公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根据相邻关系法理,明确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具有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的义务。这一规定,为维护当事人日照、通风和采光等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从日本立法、学说及判例等方面入手,深入探讨了日本日照妨害的救济制度,明确了日本有关日照妨害理论的产生、理论构成以及判例对日照妨害理论的完善与发展等,为我国今后进一步完善有关立法,并妥善处理日照妨害问题,提供借鉴。
日本 日照妨害 救济制度 损害赔偿 立法完善
罗丽
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理工大学
国内会议
山东青岛
中文
702-707
200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