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日本化学污染物的刑事限制

二十世纪以来,国际社会广泛采用法律手段防范和控制已经威胁到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问题。日本环境刑法中“有害化学物质”的概念虽不明确,但根据其现行法律分析,“有害化学物质”应当是由某种化学反应而产生的、对人体以及自然环境有害的物质。日本限制这些化学物质的法律,可以分为三类:一是涉及保护人体及环境的法令、二是关于管理农药等化学有害物的法令、三是针对化学武器管理的法令。本文分析了前两类法律规范。

日本 化学污染物 法律规范 刑事限制

何卫东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山东青岛

中文

660-662

200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