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废旧家电回收的立法规制

家电即家用电器的简称,是指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各种电气器具。例如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私用轿车等。所谓废旧家电,是指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应当报废和超期服役的各种家用电器的总称。本文介绍了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的现状,分析了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立法的必要性,阐述了我国废旧家电回收立法的基本原则,探讨了我国家电回收立法的构想。

废旧家电 立法构想 回收利用 法律规制

夏少敏 彭金玉 叶俊波

浙江林学院环境法研究所 311300 浙江省临安市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山东青岛

中文

561-563

200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