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水权的优先权

水权优先权具有重要功能,是我国水权制度和水市场建立重要的一环,在水权取得方面主要有河岸权原则、先占用原则和所有权绝对原则,而在水权优先位序规则的确立上,各国因具体情况不同,采取的方案也不尽相同,本文认为,我国在遵循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兼顾公平与效率及遵从习惯,因地制宜三大原则前提下,应确立先占用原则为主的水权取得优先权原则,同时承认习惯水权,进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水权优先位序规则。

水权 优先权 优先位序 可持续利用 体系构建 水资源管理

衷华

东北林业大学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山东青岛

中文

234-237,218

200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