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渔业配额权的法律分析

本文从权利的角度,对我国即将实施的捕捞限额制度进行分析,发现其中存在两种权利形式,并将其中对配额支配利用的权利抽象出来,定义为渔业配额权,然后从财产权和物权的角度,对配额权的性质进行分析,认为配额权是法律赋予配额权人一定的利益范围的财产权,及对国家渔业资源配额使用收益的一种用益物权.在此基础上,文章对配额权的内容及其与捕捞权的区别进行探讨分析,最后,本文就配额权性质的确定对我国捕捞限额制度的实施及渔业资源管理效果的作用进行讨论。

渔业配额权 渔业资源 管理制度 用益物权

唐建业 黄硕琳

上海水产大学 200090 上海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山东青岛

中文

149-154

200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