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水资源保护中政府的使命
本文认为,面对日益严重的水荒,反思抗“非典”斗争所取得的阶段性胜利,可以说,在中国水环境,水资源保护的战斗中,无论是政府失灵,还是环保产业化,经济刺激制度的确立,都不能动摇政府在中国环境保护中的主导地位,从根本上来说,要确保我国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是要削弱政府的水环境管理职能,而应是在客观分析我国水问题的症结的基础上,研究如何明确政府的职责,加强政府管理,完善环境执法。
水资源利用 生态保护 政府职责 管理职能 环境执法
蒋春华
浙江林学院环境法研究所 浙江 临安 311300
国内会议
山东青岛
中文
51-56
200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