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水资源保护行政管理的冲突解决制度

水资源的行政分割管理在目标,执行等层次存在冲突,阻碍了水资源价值的最优实现。设置流域管理机构作为唯一对策,回避了冲突仍然内在存在,强化流域管理机构协调功能,行政协调制度化,以行政契约等法律手段保障,实施水资源集成化管理,有利于达成水资源保护最优化的总体目标。

水资源保护 冲突解决 集成化模式 协调机制 行政管理

丁晓阳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2003年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山东青岛

中文

290-292

2003-07-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