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诉讼与民法公平原则之关系初探
医疗侵权诉讼应该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特别是针对法律适用的问题更是争论的核心。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普遍法律适用包括《民法通则》、《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司法解释和法规。在诉讼中一般以前三者为主。同时,因为民法在侵权诉讼中以公平原则为基本适用原则,即有损害就有赔偿。这导致了医方的诉讼风险加大。医疗机构如果仍然停留在“不构成医疗事故,就不予赔偿”的理解层面上就会与法院的法律适用原则相抵触,处于不利的诉讼地位,难以合法有效的维护医院自身权益。本文分析了医疗侵权诉讼适用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因,并介绍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侵权归责原则在医疗侵权诉讼中的适用和给医方带来的影响。
医疗纠纷 民事诉讼 公平原则 法律适用 归责原则
许明 宋凯
鞍山市汤岗子医院(114048)
国内会议
辽宁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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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7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