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加强公众参与、提高环境监管效力

本文对加强公众参与、提高环境监管效力问题进行了阐述。我国当代环境事故频发、环境污染未得到有力的遏制、环境上访投诉增多,反映出环境监管存在诸多问题,其深层原因之一为公众参与制度的忽视及缺失。政府无法做到对排污企业的时刻监管,同时决策中也会因考虑的欠妥而做出失误的决策,只有加强公众参与才能保证环境监管的有效性以及环境决策的效率。而公众参与的加强有待于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保证。

环境监管 环境污染 公众监督 公众知情权

宋万忠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民商经济法学院2006级6班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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