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阶段义务分配的必要性

第三次科技革命将人类带入信息时代,电子产品开始充斥人类生活,这在极大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使得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被电子废弃物所充斥。一方面,电子废弃物具有高增长性、高危害性、高价值性和难处理性;另一方面,电子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是市场作用的盲区,需要政府介入,而法律的空白却使业已存在的电子废弃物问题无法解决。两方面的原因由此引发本文对我国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阶段义务分配的必要性进行了粗浅的研究。

电子产品 固体废弃物 回收处理 义务分配

孟婵娟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西北政法大学185信箱 71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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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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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