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语翻译员在澳门公共行政机构中的作用

2005年底,澳门理工学院语青暨翻译高等学校对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部分机构中的葡语翻译员现状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其结果表明这些机构翻译员的总人数与澳门回归中国前的人数大致相同,并有逐渐增长的趋势。澳门《基本法》规定中文和葡文同为澳门的官方语言,根据这一原则,澳门特区政府在尊重澳门语言的历史及现状基础上,继续保持和推动葡语在公共行政运作中的使用,这充分说明政府对作为少数族群的土生葡人和长期旅居澳门的葡国人的尊重,为澳门这个多种语言及多元文化社会的和谐及安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行政机构 葡语翻译员 官方语言 葡萄牙语
崔维孝
澳门理工学院语言暨翻译高等学校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99-303
2008-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