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定价行为分析——兼评国有资产流失观

本文针对资产转让过程中“资产低价转让等于国有资产流失”的似是而非的观点,通过供给与需求双方的行为分析,认为所谓“转让低价”的参照物是评估价值,而现有评估方法得出的是资产对卖方的价值。资产专用性的存在使资产的买方价值不同于卖方价值。这种价值的不同使资产转让价值与评估价值的差异成为必然。进一步指出激进式改革导致市场厚度减少,买方压价的寻租行为成为可能,价格将再次减低。但只要转让过程严格遵循市场原则,低价转让具有合理性,并不等于资产流失。而且从整个改革进程来看,是一种牺牲短期利益而追求整体最优的理性选择。

国有资产流失 资产评估 资产专用性 资产转让 国有企业

杨丹

西南财经大学

国内会议

2003四川省中青年专家学术大会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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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51

2003-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