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制定应考虑可操作性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在我国有着悠久历史和优良传统。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家非常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先后制定颁布了一系列重要的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其中包括一些像《汉语拼音方案》、《简化字总表》这样对我国语言文字生活产生深刻影响的规范标准。进入新时期以来,国家对这方面的工作更加重视,提出了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战略目标,并且于世纪之交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语言文字 规范标准 可操作性
富丽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 北京 100010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509-514
2005-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