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和谐社会与警察人文素质

人文素质主要是指人们在自身基本素质的形成过程中,将人文知识内化于身心所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内在之物”,外显为人的理想志向、道德情操、思维方式、言谈举止和行为方式。它是一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凝聚着人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指引着人怎样做人、与他人和谐相处、与自然和谐共生。本文分析了人民警察人文素质提高的几方面内容。

和谐社会 警察 人文素质

李艳青

湖北警官学院公共基础课教学部

国内会议

2006年全国公安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理论研讨会

武汉

中文

358-362

2006-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