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谈公安院校人文环境的营造

公安院校的学生是预备警官,将来要从事执法工作,代表国家行使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他们的人文素质如何决定着今后的工作中能否做到公正执法,能否“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能否做到“情为民所系”。因此,在公安院校中大力构建人文环境之意义已经成为我们教育者和社会的共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主要问题是如何营造公安院校的人文环境,以此来熏陶和培养未来警官。本文围绕三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论述。

公安院校 人文环境 人文素质

凤跃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科研处

国内会议

2006年全国公安院校人文素质教育理论研讨会

武汉

中文

156-160

2006-0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