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门诊医患纠纷的原因分析与对策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工作中认识上的差距引起的。也有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认识不足而引起的。本文分析了导致医患纠纷的主观因素及社会因素,论述了解决医患纠纷的对策。

医院门诊 医患纠纷 医疗处理 医疗事故

刘铭 万红 童丽娟 宋玉莹

湖北荆州市第三人民医院,434001

国内会议

2008年全国加强门诊急诊工作(乌鲁木齐)学术研讨会

乌鲁木齐

中文

30-32

2008-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