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药物纠纷涉及的法律责任

近几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药物纠纷的医疗诉讼案件每年有几十万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大多数药物纠纷案件都不会简单的归责于药品生产、经营者。而是要以过错行为,损害结果以及二者因果关系为逻辑前提。根据具体情节定案归责,概括而言只有两种情况下生产经营者才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一是瑕疵药品等其他形式的药物纠纷造成损害涉及的法律责任;二是合格药品引起的药品不良反应所涉及的法律责任。而这两种责任有本质的区别。本文重点讨论药物纠纷的分类,药品不良反应的含义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依据,归责原则及诉讼时效等问题。作者认为,我国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药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包括药物损害和救济制度在内的药事立法工作。

药物纠纷 法律责任 药物损害 救济制度 药事立法

肖东英 王兆佩 王娜

河南省镇平县人民医院 474250

国内会议

2008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规范应用与新进展(北京)学术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8-21

2008-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