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估价方法运用中的困惑与对策
城市旧城区由于地价飚升,拆迁年代久远的单层木结构房屋时,若采用成本法以土地使用权价格加上房屋价格评估其拆迁补偿价格,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偿价格可能超过该地段新开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商品房的单价;若采用比较法评估其拆迁补偿价格,一般缺乏同地段同结构的交易实例,改用同地段其他结构房屋的交易实例进行比较修正,又会超过《房地产估价规范》限定的每项修正调整不得超过20%、综合调整不得超过30%的界线。针对这一困惑,本文对可能采用的成本法估价思路的对策和比较法估价思路的对策分别进行分析并提出笔者自己的看法。
房地产估价 拆迁补偿 房屋价格 成本法
柯复
福建华茂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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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247
2003-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