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农村能源与村镇建设协调发展的对策

农村能源与村镇建设有着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关系。推广发展农村能源是搞好村镇建设的战略措施,也是实现文明乡镇、文明村社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只要按照村镇总体规划和建设要求,对场镇、场镇单位或居民、村民新修房时配套沼气,型煤,省柴卫生灶,庭院绿化装饰等设施,既开发节约了能源、减少污染;又改善了村镇卫生面貌,美化环境,促进村镇经济发展。因此,必须大力发展农村能源,将能源、村镇建设紧密结合,并把农村能源作为村镇建设的中心环节来抓,寓农村能源于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之中。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弥补村镇建设的先天性不足和解决其带全局实质性的问题,充分体现和发挥能源、卫生、环保等村镇建设的综合性多功能效益和作用,进而实现农村能源与村镇建设二者协同发展的目的,走出一条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能源与村镇建设同步发展的,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广阔路子。

农村经济 能源 村镇建设 协调机制 污染治理

曾明轩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环保能源局,四川 宜宾 645350

国内会议

2003年农村沼气发展与农村小康建设研讨会

湖北宜昌

中文

56-57

2003-10-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