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四氯乙烯健康危险度评价及其环境卫生标准研究

”目的”对干洗剂四氯乙烯(TCE)的致癌性做出定性定量的评价,提出可接受的车间空气中TCE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TCE的卫生标准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对兰州市干洗店的特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及室内空气中TCE的浓度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分析危险度特征,计算出可接受的室内空气浓度。 ”结果”车间空气中可接受的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为36mg/m3。 ”结论”现有标准是在TCE的一般毒性基础上建立的。对TCE污染状况进行调查后认为,其污染状况不容忽视,有必要在综合评价致癌性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卫生标准。

干洗店 四氯乙烯 健康危险度评价 时间加权 平均容许浓度 致癌性

王晓云 张晶

甘肃省兰州医学院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教研室,甘肃,兰州,730000

国内会议

2003年环境与职业医学国际学术研讨会

上海

中文

167-170

2003-11-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