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中的职业风险及如何防范药患纠纷
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下的最高服务准则是:实现病人利益最大化。在此前提下,药师从传统的小窗口发药,演变成透明式的大窗口、柜台式服务。药师从幕后走到了台前,以一种直接的、面对面的形式,用所学的知识为患者提供技术服务。实现病人正确、安全、合理、经济的使用药物,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这是药师的职责。在此过程中,如果因药师主观的”故意”或”过失”对患者造成了伤害,都视为侵权行为,都有可能引发或大或小的药患纠纷,甚至导致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法律诉讼。
药学服务 职业风险 药患纠纷
李惠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药剂科
国内会议
浙江温州
中文
429-432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