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枉法仲裁罪司法适用问题初探

2006年6月29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六)》)第20条增设了枉法仲裁罪。在修正案起草的过程中,人们曾经就设置该罪名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本文从解释论的角度对枉法仲裁罪在司法适用中是可能出现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刑法修正案 枉法仲裁罪 司法适用

陈璇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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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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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