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开设赌场”
《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第303条进行了修改,将“开设赌场”单独设立为一款,并将“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法定刑设置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关于何谓“开设赌场”分歧较大,本文对“开设赌场”的界定进行了讨论。
刑法修正案 赌博犯罪 开设赌场 法律界定 刑事处罚
王飞跃
中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1653-1658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刑法修正案 赌博犯罪 开设赌场 法律界定 刑事处罚
王飞跃
中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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