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骗取金融机构信用罪的若干问题

《刑法修正案(六)》颁布后,不少司法机关已着手办理了一些涉及该条款的犯罪,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同志也对该条款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但据笔者所见,对该条款的认识还存在很大分歧,这些分歧已直接影响对法条的适用。鉴此,试就当前分歧较大的若干问题加以研究,以期统一认识,严格司法。

骗取金融机构信用罪 犯罪对象 犯罪主体 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

张兆松

宁波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中文

1510-1518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