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犯罪的修正问题研究
我国非常重视预防和打击金融犯罪,现行刑法将妨害金融管理秩序的犯罪与金融诈骗罪分别作为专节单列,后来的修正案也不断地对金融刑法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2006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以下简称为《刑法修正案(六)》)由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通过并施行。《刑法修正案(六)》共21条,涉及四个方面,其中三个方面都是有关金融犯罪的。不难看出,《刑法修正案(六)》体现的是对金融犯罪进一步从严治罪的刑事政策,其特点是突出一个“严”字,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刑法修正案(六)》体现了金融刑法的严密与严厉;二、《刑法修正案(六)》体现了金融刑法的国际化特征;三、《刑法修正案(六)》基础上我国金融刑法的完善。
刑法修正案 金融犯罪 从严治罪 刑事政策
王文华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1483-1492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