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意与死刑改革的路径选择
当前,我国社会对死刑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中国社会大众、新闻媒体的死刑观念与学者观念相去甚远、存在差异。民众对于死刑的惩罚功能过于迷信,不赞同大幅削减死刑。新闻媒体作为非法律专业人士在宣传方面助长了死刑的报复观念,特别在具体案件上表现更为非理性。民意是死刑制度的基础,加强对民意的引导,提高民众对死刑的理性认识,是当前我国死刑改革中首先要做的工作。
刑法 死刑 司法控制 司法改革
袁彬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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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8-894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