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死刑废除观念与死刑的司法控制

近代以来的罪刑法定给人们带来的不仅仅是人权的保障,同时也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有负面效应的出现。利弊兼存的情况下如何存利去弊,这需要学者不断研讨与论证。在立法不能立即废除死刑之时,如何发挥司法的功能以减少人类自身的坎坷与错误?司法如何控制生命权的剥夺?本文就此问题分几方面进行探讨:1.“废除死刑”价值观念的确立;2.死缓取代死刑立即执行;3.设立死刑赦免制度。

刑法 死刑 废除观念 司法控制 赦免制度

李卫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中国犯罪学会常务理事

国内会议

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中文

871-879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