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改变观念基础上的死刑适用

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经过多年讨论,在我国刑法学界和司法界已基本取得共识,这就是在中国目前还不具备全面废除死刑的条件,但必须改变死刑观念,从立法到司法都要极为严格地控制死刑的适用。

刑法 死刑 司法控制 司法适用

费贵廉 周恩深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天津市法学会 天津铁路人民检察院

国内会议

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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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6-862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