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司法控制——以刑事法官的死刑观念为视角
死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权利的刑罚手段,是几千年来人类刑法史上领衔的主刑,据现存最古老的刑法典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记载,公元前1700年的古巴比伦,死刑几乎适用于所有犯罪。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死刑的适用一直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没有人对其是否正义、正当或公正提出质疑。当前我国刑事司法在死刑适用上存在的问题是重刑主义思想严重,本文认为,这与刑事法官的死刑观念的落后和对生命的漠视有关,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死刑司法适用的扩大化。
刑法 死刑 司法控制 刑事法官 刑罚观念
徐松林 焦守林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848-855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