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略论死刑的控制原则

不论是社会一般民意,还是法学界,还是司法实务部门,较为一致地认为,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能废除死刑,但也不应扩大死刑的适用范围。那么,在保留死刑的前提下,鉴于死刑的特点,国家应采取什么原则来规制死刑呢?保留死刑就必然涉及立法规定死刑、审判裁量死刑、执行死刑三个环节,对死刑的控制原则也应从这三个环节来考虑。

刑法 死刑 控制原则 立法规定

王志亮

上海政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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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711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