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构建和谐社会要限制死刑的适用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我国要建设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就要各行各业、方方面面作出自己的努力,制定或调整本部门、本行业的一些规章制度以贯彻中央的决定。从刑事法律制度方面讲,其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限制死刑的适用。为什么要限制死刑?怎样限制死刑的适用?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在刑事立法、刑事司法等方面应进行哪些改革?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与同行商榷,以求教于同人。

和谐社会 死刑 适用范围 刑事立法 刑事司法

丁慕英

国家检察官学院

国内会议

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中文

622-626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