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行公司法基础上的单位犯罪主体认定
单位犯罪是相对于自然人犯罪而言的一类独立犯罪,在国外又称为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犯罪。虽然我国1997年刑法对单位犯罪问题从总则到分则作了规定,但是由于对单位犯罪的规定较为笼统且不够明确,对单位犯罪的构成理论、单位承担刑事责任的基础、单位犯罪的诉讼制度等都没有完整确立,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犯罪的适用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
刑法 公司法 单位犯罪 犯罪主体 构成理论 刑事责任 诉讼制度
李小华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95-102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