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单位犯罪主体再认识

厘清单位犯罪主体的诸多问题,首先要明确成为单位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学界有观点认为,单位犯罪主体应具备合法性、组织性、独立性、完全性的条件。但这一观点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混淆了单位与单位犯罪主体两个不同的概念;二是将单位犯罪等同为法人犯罪,然后用民法上法人的成立条件来说明刑法上单位成立的条件。本文分三部分进行探讨:一、单位犯罪主体成立的条件;二、单位犯罪主体的结构分析;三、单位犯罪主体的相关问题。

单位犯罪 刑法 主体成立条件

郭洁

西北政法大学

国内会议

2007年度中国刑法学年会

长春

中文

57-65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