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否定说之再探--以修订后公司法第20条为视角
单位犯罪是否存在,单位能否成为犯罪主体,一度是刑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也曾在学界引起了激烈争论。随着单位犯罪被1997年刑法明确规定,相关争论也逐渐平息,围绕单位犯罪存废的有关问题似乎已并无讨论的必要。然而,随着2005年10月修订后的公司法的颁布,该法第20条中关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增设,又为再度审视单位犯罪是否存在、有无必要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提供了新的研究切人点。故而,从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角度对单位犯罪否定说作一再度分析还是显得实有必要的。
刑法 单位犯罪 否定说 公司法 人格否认制度 犯罪主体
莫晓宇
四川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长春
中文
33-39
2007-09-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