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美容外科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

目前美容医疗纠纷有日益增多的趋势,究其原因,不外乎社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求美者和家属等多种因素所致。美容医师作为公民,享有宪法、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一切公民权利,同时又负有相应的法律义务。当公民依法取得医师资格,并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准予从事医疗美容工作,美容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公民作为美容执业医师职业化的权利和义务。在求美者和美容医疗机构的关系中,医方的的义务和求美者的权力在一般情况下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弄清这一问题,是对美容医师执业进行法制管理的前提和基础。

医疗美容医师 执业活动 公民权利 法律义务 法制管理

金宝玉 姚顺利 梁晓健 侯泽民

陕西咸阳彩虹医院美容整形外科(712000) 深圳富华医疗美容医院(518003)

国内会议

第4届中国美容与整形医师大会

沈阳

中文

85-86

2007-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